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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
在近些年离婚率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伴随离婚而来的法律咨询通常都是和财产相关,比如“婚前财产离婚后会不会收到损害”、“婚后买的房子该不该分给对方”、当然其中比例占比较大的是“彩礼在离婚后到底要不要返还给对方?”。根据中国的传统习俗,娶老婆都需要给彩礼,在每年,我们也都会在各大新闻头条看到因“巨额彩礼”而上演的“悲剧”,今天京博律师小编就来说一说关于“离婚后彩礼到底应不应该退还给对方呢?”。
其实,在正常情况下结了婚又离婚是不需要退还彩礼的。
但是,男方若因为彩礼而欠下巨额债务而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
当然,法院会根据实际综合情况进行衡量,比如婚姻存续时间长短,有无子女以及双方家庭的经济情况等因素。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如果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男方就已经将彩礼给到了女方,后来双方分手的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办婚礼但是共同生活时间并不长的也是要返还彩礼的,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了婚礼且共同生活较长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如若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育有子女,彩礼一般不予退还。)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以本理由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必须要以离婚作为先决条件。如果双方因为求学、或是工作导致双方不能共同生活的,男方并不能主张对方返还彩礼。
婚前给付并且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如果以这个理由主张返还彩礼是以离婚为先决条件的。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生活困难主张对方返还彩礼的,法院不会支持。